HK 訴 BD CACV71/2010

婚姻訴訟上訴訟費由何人負責?

上訴駁回
丈夫實質上訴被駁回,訟費交叉上訴各自承擔
上訴法庭(民事)Cheung JA, Hartmann JA and Kwan JA14/10/2010
合併案件:CACV252/2009CACV71/2010

案件基本資料

  • 案件名稱:HK v BD
  • 法院:高等法院上訴法庭 (Court of Appeal)
  • 法官:Cheung JA、Hartmann JA、Kwan JA

案情摘要

本案源自家庭法庭案件 FCMC No. 8732 of 2007,涉及 HK 與 BD 的婚姻家庭訴訟。HK 為上訴人及丈夫,BD 為答辯人及妻子。案件包括 CACV 252/2009 及 CACV 71/2010,並涉及對家庭法庭實質裁定及訟費裁定的上訴或交叉上訴。本份判決文本為更正判決理由的勘誤本,所載內容主要處理交叉上訴的訟費安排。

核心法律爭議

主要爭議包括丈夫對家庭法庭實質裁定的上訴是否應予接納,以及雙方就家庭法庭訟費裁定提出的交叉上訴應如何處理。就勘誤涉及的訟費問題,雙方均未能在交叉上訴中勝訴。

判決理由

上訴法庭已駁回丈夫對家庭法庭實質裁定的上訴,並命令由妻子獲得相關訟費。至於針對訟費裁定本身的交叉上訴,法庭認為雙方均未成功,因此適用各自承擔訟費的命令。更正後第97段明確取代原第97段,成為本案訟費處理的正式理由及命令。

引用案例與條文

本案未有特別引用。勘誤本未列出任何判例或具體法例,主要依據上訴結果及雙方在訟費交叉上訴中的成敗作出命令。

裁決與命令

丈夫對家庭法庭實質裁定的上訴被駁回,並須向妻子支付該部分訟費。雙方針對訟費裁定的交叉上訴均不成功,各自承擔該等上訴的訟費。

判決啟示

本文件是勘誤本,並非完整實質判決。更正後第97段確認:即使一方在實質上訴中勝訴,雙方對訟費交叉上訴均不成功時,法庭可命令各自承擔訟費。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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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Q.丈夫不服家庭法庭裁定可否上訴?
A.

本案丈夫確實提出上訴,但上訴法庭駁回其針對家庭法庭實質裁定的上訴,並命令由妻子獲得該部分訟費。

Q.家庭訴訟訟費裁定可否提出交叉上訴?
A.

本案雙方均就家庭法庭的訟費裁定提出交叉上訴,但均未能成功。因此,上訴法庭命令雙方各自承擔該等交叉上訴的訟費。

Q.實質上訴勝訴是否一定獲全部訟費?
A.

本案丈夫的實質上訴被駁回,妻子獲相關訟費;但雙方的訟費交叉上訴均不成功,該部分則由各自承擔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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