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小額錢債審裁處如何追討欠款?上限是多少?

一般欠款申索上限為港幣75,000元;了解如何選擇審裁處、利息及入稟前應注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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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要追討不超過港幣75,000元的金錢債項,通常可按《小額錢債審裁處條例》(第338章)向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申索。計算申索額時,應把本金及你在入稟時要求的入稟前利息一併計算;如果合計超過港幣75,000元,便應考慮在具有適當司法管轄權的法院提出,而不是把超出部分留待審裁處處理。相反,判決後利息令欠款總額其後超過港幣75,000元,並不必然令審裁處失去原有司法管轄權。

小額錢債審裁處處理甚麼申索?

審裁處主要處理較直接的金錢申索,例如借款、未付服務費、管理費或其他欠款。申索人應先確認:

  • 欠款的法律及事實來源;
  • 本金及到期日;
  • 所要求的入稟前利息及計算方法;以及
  • 被告的正確姓名、公司名稱及送達地址。

管理費申索低於港幣50,000元曾被認為應在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而非由其他法院處理。BOWRING CENTRE OWNERS COMMITTEE 訴 LEE FUNG KING LDBM228/2003反映的是當時適用的金額門檻,不能取代現行港幣75,000元的上限。

入稟前及入稟時應怎樣做?

以港幣30,000元借款為例,申索人應整理借據、銀行轉帳紀錄、WhatsApp或其他訊息、還款承諾、到期日證明及利息計算表。涉及港幣30,000元借款的審裁處案件,亦曾以WhatsApp對話及轉帳資料作為審理材料。董慶培 對 常瀚心 HCSA61/2024可供參考。

實際提出申索時,應按照審裁處的表格及程序提交申索資料,清楚列明被告資料、欠款原因、金額、到期日、利息及支持文件,並繳付適用的申請費。其後應留意審裁處發出的聆訊或程序通知,並按要求向被告送達文件。申索人應在聆訊時帶備正本或可證明真確性的文件,並準備解釋款項如何產生及如何計算。

利息會否令申索超過上限?

如本金加上申索人要求的入稟前利息超過港幣75,000元,便可能超出審裁處的管轄範圍。較近期的曾韻如 對 柯金牌 HCSA19/2019涉及本金港幣30,000元,但申索人由很早日期起要求超過港幣236,000元利息;案件記錄顯示,審裁官認為如申索人的原意是追討超過港幣75,000元的本金及利息,便應中止案件並向區域法院入稟。

另一方面,判決後利息只是令判決債項在日後累積至超過某個金額,並不等同於入稟時已提出超額申索。M BERAHA & CO LTD 訴 伍惠麟 DCCJ3811/2002指出,即使勝訴金額加上利息可能超過當時的港幣50,000元門檻,審裁處仍可具有司法管轄權。

常見問題

申索本金是港幣75,000元,可以另加利息嗎?

要視乎你要求的入稟前利息是否令申索總額超過港幣75,000元。若你一開始便意圖追討超過上限的本金及入稟前利息,應考慮在適當的法院提出整項申索。

可否只申索港幣10,000元?

申索人可以選擇限制所申索的金額,但應先了解放棄或不申索其餘款項可能產生的程序及實體後果。老瑞楹 訴 老瑞鍌及另一人 HCSA29/2010涉及一項聲稱港幣67,000元的債務,但申索人只提出港幣10,000元申索;如其後中止原申索再提出新申索,必須仔細處理申索範圍及程序問題。

如果欠款超過港幣75,000元,是否不能追討?

不是。這通常表示應選擇具有適當司法管轄權的法院,而不是放棄欠款申索。選擇法院時,應同時考慮本金、入稟前利息、證據、合約責任及時效等問題。

本文只作一般資料用途,不構成法律意見;如個案涉及利息、時效、合約爭議、被告身分或司法管轄權問題,應諮詢合資格律師。

引用的判例與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