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陳偉業
DCCC485/2015區域法院(刑事)區域法院法官李運騰18/9/2015
瀏覽香港法律案例(共 20+ 個結果)
Ho Yiu Man 承認十五項盜竊罪及一項刑事損壞罪。約三個月內,他在多間商店盜取名牌手袋、銀包及背包,總值港幣389,780元;另在送貨工作期間侵吞港幣1,443元貨款,並偷取同事價值港幣7,100元的手機。他被捕後在警署羈留室破壞消防灑水器,造成港幣2,581.65元損失。被告有大量盜竊案底,並提交精神科及心理報告,指其有抑鬱及人格問題。
兩名被告共同承認一項入屋犯法罪 (Burglary),違反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1(1)(b)及(4)條。2015年3月31日凌晨,兩人從旺角奧海城一間精品店正門上方的空隙爬入店內,躲藏於貨倉,並被保安員透過閉路電視發現。店內收銀機的4,830元現金曾被移動,後來在店內尋回,店舖沒有金錢損失或財物損毀。第一被告案發時18歲10個月,曾有三項涉及不誠實的刑事紀錄;第二被告剛滿15歲,沒有刑事紀錄。
本案原涉及三名被告。第一被告承認協助未獲授權進境者在香港境內的旅程,第二被告的控罪則由控方不再繼續檢控。第三被告陳登青承認非法入境後未獲授權留港,但否認串謀偷竊。2015年3月16日晚上,警方在東涌截停一輛可疑輕型貨車,第三被告跳車逃走後被捕。車上載有飯盒、白米、背囊及砍伐工具;他承認受聘與他人來港尋找及砍伐土沉香,並可獲固定及按株計算的報酬。
語義關鍵字搜尋 — 自動匹配意思相近的案例,例如搜「偷嘢」亦會找到「盜竊」相關判決。如需帶意圖地搜尋,請使用 AI 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