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索罪的量刑起點是否過高?

HKSAR v Fong King-choi CACC319/2018

減刑
上訴法庭認為原審法官量刑起點過高,故減輕刑罰。
上訴法庭(刑事)Macrae VP and Zervos JA9/7/2019[2019] HKCA 776
報導引用[2020] 2 HKC 219

案件基本資料

  • 案件名稱:HKSAR v FONG King-choi (方瓊財)
  • 法院:高等法院上訴法庭 (Court of Appeal, CA)
  • 法官:Hon Macrae VP and Zervos JA

案情摘要

上訴人方瓊財於2017年10月30日凌晨進入一間7-Eleven便利店,向女店員聲稱收取保護費,並拍打收銀桌。店經理上前與其對質,上訴人仍不斷重複要求保護費,並自稱來自該區。他曾要求100港元,但店經理表示她不是負責人。上訴人隨後離開商店,在街上叫喊及踢東西,然後又返回店內,咒罵並威脅店經理,稱若報警他會再來。店內當時有顧客。他其後拿取兩罐啤酒,拍在收銀桌上,自稱「陀地」。店經理堅持他須付款,他留下20港元後離開,繼續在店外叫罵。約6時28分,上訴人被警方截停及拘捕。事件全程被閉路電視拍下。上訴人承認事發時醉酒且行為粗魯。

核心法律爭議

本案核心法律爭議在於原審法官對勒索罪(blackmail)的量刑起點是否過高及原則上錯誤。上訴人一方認為,原審法官錯誤地將3年監禁視為沒有加重情節的勒索案件的普遍量刑起點,並採納了2年6個月的量刑起點,這明顯過高且原則上錯誤。答辯方則認為,原審法官已考慮到本案情節較輕,故採納了較低的量刑起點,判刑並無不當。

判決理由

上訴法庭認為,原審法官在量刑時錯誤地將 "HKSAR v Wong Yin Chak" 案(CACC 126/2004)中提及的3年監禁視為勒索罪的普遍量刑指引,尤其是在沒有加重情節的情況下。法庭強調,勒索罪並無既定的量刑指引。上訴法庭參考了 "Lui Chun Yeung" 案([2014] 2 HKLRD 993)的觀察,該案對勒索罪的嚴重性有更為恰當的評估,並指出 "Wong Yin Chak" 案對勒索罪嚴重性的判斷可能不夠準確。法庭考慮了勒索罪的嚴重性因素,包括勒索的性質和金額、實施方式、是否有三合會背景暗示、對受害人的影響等。儘管本案上訴人行為惡劣,但法庭認為原審法官採納的2年6個月量刑起點過高,更合適的起點應為21個月監禁。

引用案例與條文

本案主要引用了以下案例:

  • HKSAR v Wong Yin Chak (CACC 126/2004):原審法官錯誤地將此案中提及的3年監禁視為勒索罪的普遍量刑指引。
  • HKSAR v Lui Chun Yeung ([2014] 2 HKLRD 993):上訴法庭認同此案對勒索罪嚴重性的觀察,並以此作為評估本案量刑的參考。

裁決與命令

上訴法庭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原審法官判處的20個月監禁刑罰,改判為14個月監禁。法庭認為原審法官採納的量刑起點過高。

判決啟示

本案重申勒索罪並無既定判刑指引,量刑須根據案件具體情節,特別是勒索的性質、金額、實施方式及是否涉及三合會背景等因素綜合判斷。法庭亦強調,即使是最低程度的勒索行為,法院也會嚴肅處理,特別是針對便利店女店員的威脅行為。


免責聲明

本摘要由人工智能自動生成,內容可能存在錯誤或遺漏,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需法律建議,請諮詢合資格律師。

常見問題

Q.勒索罪的刑罰通常是怎樣的?
A.

香港法例對勒索罪沒有既定判刑指引,法院會根據勒索的性質、金額、實施方式、是否有三合會背景及對受害人的影響等因素來判斷刑罰。

Q.醉酒狀態下犯勒索罪會影響判刑嗎?
A.

本案中,上訴人雖在醉酒狀態下犯案,但法院仍強調此類行為不可容忍,並會受到適當懲罰。醉酒並非減輕罪責的理由。

Q.勒索便利店員工會被判多重?
A.

本案中,上訴人因勒索便利店女店員被判14個月監禁。法院認為即使是最低程度的勒索行為,特別是針對公眾地方的員工,也會被嚴肅處理。

更多 刑事法 指標案例

查看所有 刑事法 指標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