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歐文泰
DCCC400/2009區域法院(刑事)區域法院暫委法官葉佐文8/6/2009
Criminal LawRobbery and TheftSentencing
被告歐文泰承認在2008年5月27日至28日期間,作為侵入者進入新界屯門良才里2號釋慧文中學,偷去兩條鎖匙及港幣280元。校舍門鎖及小賣部鎖頭有被撬痕跡,社工辦公室抽屜內的現金亦告失竊。警方套取五個掌印,其中四個與被告紀錄上的掌印吻合。被告於2008年9月被捕,經警誡後承認犯案,稱因離家兩星期及用盡盤川而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