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 re Safe Rich Industries Ltd.
本案涉及一宗公司清盤呈請 (winding-up petition)。呈請人(債權人)向公司供應藥品後,公司開出十張支票,其後卻撤回(countermanded)其中六張支票的付款。呈請人基於這些未兌現的支票發出法定要求償債書 (statutory demand),但公司未能償還債務。因此,呈請人提出清盤呈請。公司申請撤銷該呈請,聲稱債務存在實質性爭議,指支票是作為「善意姿態」有條件地交付的,條件是它們不會被兌現,並且公司因呈請人違約而有權獲得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