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門新景地集團有限公司 formerly known as 厦門市鑫新景地房地產有限公司 v. ETON PROPERTIES LTD AND ANOTHER
HCCT54/2007高等法院(建築及仲裁)Reyes J23/6/2008
Civil LawArbitrationCommercial Law
申請人與答辯人於2003年簽訂協議,申請人支付人民幣1.2億元以獲取廈門某土地的開發權及利潤分配權,答辯人則須轉讓其持有的香港公司股份並交付土地。答辯人其後拒絕履行,並聲稱協議違反內地法律。申請人於北京進行仲裁並獲勝訴,仲裁庭裁定答辯人須繼續履行協議。答辯人隨後進行公司重組,並辯稱因土地已開發及股份結構改變,履行協議已屬不可能,且違反公共政策 (public poli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