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申請人溫肖英因一宗刑事案件被區域法院判刑。申請人認為原審法官採納的量刑基準明顯過高,因此向高等法院上訴法庭申請就判刑提出逾期上訴許可。本判決書僅處理其逾期上訴許可申請。
申請人提出逾期上訴許可申請,其核心法律爭議在於原審法官所採納的量刑基準是否明顯過高,導致判刑不恰當。法庭需要判斷此論點是否具有可爭辯之處,以決定是否批准逾期上訴許可。
法庭審視了申請人提出的理據,認為原審法官採納的量刑基準(sentencing benchmark)可能被視為明顯過高。由於判刑是否恰當存在值得爭拗之處,法庭決定批准申請人就判刑提出逾期上訴許可申請。這表明法庭認為申請人的上訴理據具有實質性,值得進一步審理。
本案未有特別引用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批准申請人溫肖英就判刑提出逾期上訴許可申請。這意味著申請人將有機會就其判刑向上訴法庭提出正式上訴。
本摘要由人工智能自動生成,內容可能存在錯誤或遺漏,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需法律建議,請諮詢合資格律師。
如果判刑的量刑基準被認為明顯過高,且判刑恰當性有值得爭拗之處,法庭可能會批准逾期上訴許可申請。
逾期上訴許可獲批意味著申請人可以就其判刑向上訴法庭提出正式上訴,法庭將會進一步審理其上訴理據。
法庭認為原審法官採納的量刑基準可能明顯過高,且判刑恰當性有值得爭拗之處,因此批准了逾期上訴許可申請。
HKSAR v Wan Chiu Ying CACC24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