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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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鍾佩恩
被告人鍾佩恩因於2008年10月20日潛入河上鄉排峰路E20A地下住宅單位,偷去一部DVD機及一個煙盒,被裁定一項入屋犯法罪罪名成立。被告人現年30歲,育有一名四歲女兒,與男朋友同住,依靠綜援並偶爾在酒吧兼職。她有四次刑事紀錄,最近一次因管有危險藥物而被判入戒毒所。辯方以失物價值低及案情不嚴重為由,請求法庭從輕判刑。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劉婉蘭 HELENA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潘祖明
被告潘祖明面對十二項控罪,包括十項盜竊罪及兩項聲稱為三合會成員罪,分別違反《盜竊罪條例》第9條及《社團條例》第20(2)條。2008年11月至12月期間,被告以帶受害人辨認涉嫌襲擊者為藉口,要求多名受害人交出財物作抵押,並在取得流動電話、現金、銀行卡及其他物品後離去。其中部分受害人受到三合會身份或傷害威脅。被告其後被捕,在警誡下招認所有罪行,並承認全部控罪。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王貴文及另一人
HKSAR v. LAU KAI WAI
HKSAR v. FU MEI LING AND ANOTHER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郭鈺清
HKSAR v. ROMANO DARWIN LONSAGA AKA AND OTHERS
HKSAR v. SO KAM TONG
HKSAR v. LUK YIU KWONG, JOHN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程遠寧
HKSAR v. KOKHAR MUHAMMAD AKRAM
HKSAR v. SUN YEN TUNG AND ANOTHER
兩名被告涉及以虛構綁架故事騙取受害人金錢:他們謊稱受害人的兒子為他人作十萬元擔保,因未能付款而遭綁架,除非支付贖金,否則會受襲。第一宗中,Sun Yen-tung 從 PW1 收取二萬八千元,款項其後退還;第二宗因 PW4 機警報警,無人付款,兩名被告被捕。Sun 經審訊被裁定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及一項串謀罪罪成;Yan 就第二項罪名認罪,並為控方作證。控方另提交同類罪行普遍程度的證據,申請加重刑罰。
HKSAR v. MOHAMMAD MURSALEEN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陳天號
HKSAR v. RISNAWATI
HKSAR v. LEUNG PUI
HKSAR v. CHAN YEE LAP
被告 Chan Yee-lap 承認一項外出時備有偷竊用物品罪,違反《盜竊罪條例》第27(1)條。2008年12月1日,警員在西貢蠔涌新村一間房屋外巡邏時,發現被告行跡鬼祟,搜出其外套內的面罩及手套。被告承認帶備面罩以免容易被識別,並打算在偷竊時使用手套。被告曾有11次到庭紀錄,其中六次涉及不誠實罪行,包括搶劫及盜竊。他有多項過往長期監禁紀錄,並因傷及教育程度低而失業。被告認罪,並在被扣查時坦白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