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劉偉邦
DCCC970/2011區域法院(刑事)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沈小民8/12/2011
瀏覽香港法律案例(共 20+ 個結果)
被告人楊文嬌承認一項串謀處理已知或合理相信代表可公訴罪行得益的財產罪。她受一名綽號「南哥」的人招攬,跨境來港收取款項,報酬為款項的百分之十五。案中騙徒假稱受害人的兒子遭綁架,要求贖金;警方安排警長假扮交款者,被告人依指示兩度取走袋子,第二次取款時被捕。袋內款項實為廢紙,受害人沒有損失。被告人是初犯,並承認控罪。
三名被告承認一項串謀偷竊罪,違反《盜竊罪條例》第210章第9條,以及《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159A及159C條。他們與一名未被拘捕人士合作,使用偽造銀行卡及禮品卡磁帶資料,在六部自動櫃員機提款。共作出1,100次嘗試,628次成功,提款總額為1,563,500港元;若所有失敗嘗試成功,另可提取1,108,900港元。警方其後拘捕三人並起出大量現金及禮品卡,扣押款項折合2,193,625港元,足以彌補銀行損失。
語義關鍵字搜尋 — 自動匹配意思相近的案例,例如搜「偷嘢」亦會找到「盜竊」相關判決。如需帶意圖地搜尋,請使用 AI 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