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施振威
HCCC199/2017高等法院(刑事)高等法院法官邱智立18/1/2018[2018] HKCFI 871
Criminal LawDrug OffencesSentencing
被告人施振威於2016年6月25日在粉嶺榮福中心被截查。警方在其攜帶的黑色背包中發現大量危險藥物,包括約3,313克可卡因、634克甲基苯丙胺(冰毒)及76.80克大麻。被告在被捕時及隨後的錄影會面中招認是為了錢而幫人運毒,但於審訊時否認控罪,聲稱背包非其所有且招認是在威脅下作出,最終被陪審團裁定販運危險藥物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