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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CC74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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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
區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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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 2010 年第 743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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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E E
蔡興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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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主審法官: 區域法院法官彭寶琴 G
日期: 2010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11 時正
H 出席人士: Mr Peter Wong,為外聘律師,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 H
Ms Eliza Yiu, 由 法 律 援 助 署 委 派 的 陳 志 成 律 師 事 務 所 延 聘 ,
I 代表被告人 I
控罪: 協助載有未獲授權進境者的運輸工具前來香港的旅程
J (Assisting the passage to Hong Kong of a J
conveyance which carried an unauthorized
K entrant)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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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判刑理由書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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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1. 被 告 經 審 訊 後 被 裁 定 一 項 「 協 助 載 有 未 獲 授 權 進 境 者 的 運 輸 工具前來香港 O
的 旅 程 」 的 罪 名 成 立 , 違 反 香 港 法 例 第 115 章 《 入 境 條 例 》 第 37D( 1)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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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有關證據顯示,被告從內地駕駛他的漁船來香港,當被警方在大嶼山望東灣
Q 截停時,被告的船上載有一名未獲授權進入香港的男子。 Q
2. 被 告 過 往 在 香 港 並 沒 有 任 何 刑 事 定 罪 紀錄。他現年 27 歲,家鄉是廣東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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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他是一名漁民,間中亦會下田耕種,月入約為 1,500 至 2,000 元人民幣。被
S 告已婚,有一名 3 歲的兒子,妻子是家庭主婦,剛在今年 5 月 7 日為他誕下另一 S
名女兒。被告的父親已離世,母親現年 63 歲。被告是家中的經濟支柱,妻子及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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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均依靠被告生活。
U 3. 姚 大 律 師 代 被 告 求 情 時 指 , 本 案 只 牽 涉 一 名 成 年 男 子 的 未 獲 授權進境者, U
並沒有孕婦、老人或小孩等,犯案情節較輕,希望法庭可以對被告從輕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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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T23/16.12.2010/CKL 1 DCCC743/2010/判 刑 理 由 書
A 4. 涉案的船隻是一艘 5 噸木製工作船,全長 11.7 米,寬 2.4 米,深 0.9 A
米,船齡大約是十年,而船的馬力約為 15 匹。從有關照片可見,該船是十分簡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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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陳舊的。有關證供及圖片亦顯示,該船有破落的地方及有裂痕,船上只有一個
C 電池,並沒有任何救生設施、防火設施及沒有設有航行燈,但專家證人在庭上 C
指,該船是可以航行及沒有即時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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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在 R v Lo Shui Lun CACC 109/1995(unreported)一案,上訴庭
E 包 致 金 法 官 指 , 船 隻 缺 乏 航 行 燈 及 缺 乏 防 火 設 備,已包括在法庭所採納的 5 年量 E
刑 基 準 內 , 而 該 量 刑 基 準 是 適 用 於 作 為 船 隻 的 駕 駛 者 或 操 控 者 的 。 本 年 11 月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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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 上 訴庭在 HKSAR v Zhong Mingjing CACC 180/2010(unreported)
G 一 案 指 出 , 他 們 對 包 法 官 在 Lo Shui Lun 一 案 所 作 的 觀 察 ,有不同的看法,認 G
為 船 隻 缺 乏 救 生 及 防 火 設 備 , 是 加 重 刑 罰 的 因 素。但鑒於本案發生在本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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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在 Zhong Mingjing 一案的判詞尚未頒下之時。因此,本席不打算以本案船隻
I 因缺乏救生及防火設備,而作為加重刑罰的因素。 I
6. 縱 然 如 此 , 有 關 案 例 ﹝ 見 HKSAR v Wong Chi Kin CACC 357/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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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nreported)﹞指,在這一類案件中,若被告是駕駛或操控船隻的人,適當的
K 量 刑 基 準 為 5 年 監 禁 。 因 此 , 考 慮 到 被 告 是 駕 駛涉案船隻的人,及考慮到船上當 K
時 只 有 一 名 成 年 男 子 的 未 獲 授 權 進 境 者 , 本 席 認為本案的適當量刑基準為 5 年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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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
M 7. 被 告 是 經 審 訊 後 被 定 罪 , 故 此 不 能 獲 得 認 罪 的 三 分 一 扣 減 。 至於其個人背 M
景,雖然本席明白,被告的判監會對他的家庭經濟造成影響,會令他的年幼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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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年長母親頓失依靠,但被告應在犯案前已認真考慮這個後果,而不能以此作為
O 求情因素。因此,本案並沒有值得進一步扣減刑期的地方。本席故此下令,被告 O
就控罪一判監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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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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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彭寶琴 S
區域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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